《明儒学案 · 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》

  魏良弼字师说,号水洲,南昌新建人。嘉靖癸未进士。知松阳县,入为给事中,累迁礼科都给事中。十年,召王琼为冢宰,南京御史马扬等劾之,下诏狱。先生疏救,亦下狱拷讯。寻复职。明年,彗见东方,先生以为应在张孚敬,孚敬疏辩,先生受杖於殿廷,死而复苏,孚敬亦自陈致仕,彗果灭。越月,改汪鋐为吏部尚书,先生又劾之。又明年,副都御史王应鹏上疏失书职名下狱,先生以为细故当原,又下狱拷讯。先生累遭廷杖,肤尽而骨不续,言之愈激。上讶其不死,收之辄赦,或且迁官,不欲其去。永嘉复位,始以京察罢。先生居乡,情味真至。乡人见先生有所告诫,退辄称其说以教家人。其偶然流为方语,而深切者垂为法言,曰“魏水洲云云,不可易也。”疾痛则问药,旱潦则问捄,先生因而付之,各毕所愿,閭里顿化,争讼亦息。人有夜梦先生者,明旦得嘉客。生儿者梦先生过其家,则里中相贺以为瑞。稻初登,果未落,家有老人不敢尝,必以奉先生。其为乡里所亲敬如此。先生兄弟皆於阳明抚豫时受学,故以“致良知自明而诚,知微以显,天地万物之情与我之情自相应照,能使天回象,君父易虑,夫大夫永思,至愚夫孺子,亦徵於寤寐”。何者?不虑之知,达之天下,智愚疏戚,万有不同,孰无良焉?此所以不戒而孚也。殁之日,诏其子孙曰:“予平生仗忠信,皇天鉴不得已之言,后土怜欲速朽之骨,陵谷有变,人心无改,不必铭志。”隆庆改元,晋太常少卿致仕。万历乙亥卒,年八十有四。弟良政、良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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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
1、 佚名.xxxx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