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儒学案 · 职方刘静之先生永澄》

  刘永澄字静之,扬州宝应人。八岁读《正气歌》、《衣带赞》,即立文公位,朝夕拜之。年十九,举于乡。饮酒有妓不往。登万历辛丑进士第,授顺天学教授,北方称为淮南夫子。迁国子学正。雷震郊坛,先生上疏:“灾异求直言,自汉、唐、宋及祖宗,未有改也。往万安、刘吉恶人言灾异,邹汝愚一疏,炳烈千古。今者一切报罢,塞谔谔之门,务容容之福,传之史册,尚谓朝廷有人乎?”满考将迁,先生喟然叹曰:“阳城为国子师,斥诸生三年不省亲者,况身为国子师乎?”遂归,杜门读书。壬子起职方主事,未上而卒,年三十七。先生与东林诸君子为性命之交,高忠宪曰:“静之官不过七品,其志以为天下事莫非吾事。若何而圣贤吾君,若何而圣贤吾相,若何而圣贤吾百司庶职。年不及强而仕,其志以为千古事莫非吾事。生前吾者,若何扬揭之,生当吾者,若何左右之,生后吾者,若何矜式之。”先师刘忠端曰:“静之尚论千古得失,尝曰:‘古人往矣,岂知千载而下,被静之检点破绽出来?安知千载后,又无检点静之者?’其刻厉自任如此。”大概先生天性过於学问,其疾恶之严,真如以利刃齿腐朽也。

  绪言

  今有人焉,矜矜於箪食豆羹之义,木头竹屑之能。至於撄小人之忌,触当世之网,而上关国是,下关清议者,则惟恐犯手撩鬚,百不一发。虽事任在躬,亦不过调停两家,以为持平之体。此其意何为哉?得失之念重耳。

  巧宦之法,大率趋承当路,不可稍失其意,虽己之吏胥,亦不肯稍失其意,盖知吏胥亦能操吾之短长也。清夜自思,此一种是何等心事?岂可使人知!

  物来顺应,顺者顺乎天理也,非顺乎人情也。

  三代而上,黑白自分,是非自明,故曰“王道荡荡,王道平平”。后世以是为非,指醉为醒,倒置已极。君子欲救其弊不得不矫枉,盖以不平求平,正深于平者也。

  有一等自是的人,动曰“吾求信心”,不知所信者,果本心乎?抑习心乎?

  假善之人,事事可饰圣贤之迹,只逢着忤时抗俗的事,便不肯做。不是畏祸,便怕损名,其心总是一团私意故耳。

  谦谦自牧,由由与偕,在丑不争,临财无苟,此居乡之利也。耳习琐尾之谈,目习徵逐之行,以不分黑白为浑融,以不悖时情为忠厚,此居乡之害也。夫恶人不可为矣,庸人又岂可为乎?恶人不当交矣,庸人又岂足交乎?

  寻常之人,惯苛责君子,而宽贷小人,非君子仇而小人暱也。君子所图者大,则所遗者细,世人只检点细处,故多疵耳。小人所逆者理,则所便者情,世人只知较量情分,故多恕耳。

  爱人则加诸膝,恶人则陨诸渊,此讥刺语,其实爱恶之道无如此。《大学》如好好色,如恶恶臭,好好色之心,何啻加膝乎?恶恶臭之心,何啻陨渊乎?圣贤只在好恶前讨分晓,不在好恶时持两端。如虑好恶未必的当,好不敢到十分好,恶不敢到十分恶,则子莫之中,乡愿之善耳!

  与君子交者,君子也;小人交者,小人也;君子可交,小人亦可交者,乡人也。乡人之好君子也不甚,其恶小人也亦不甚,其用情在好恶之间,故其立身也,亦在君子小人之间。天下君子少,小人亦少,而乡人最多,小人害在一身,乡人害在风俗。

  李卓吾曰:“有利于己,而欲时时嘱托公事,则称引万物一体之说;有害于己,而欲远怨避嫌,则称引明哲保身之说。”使君相烛其奸,不許嘱托,不许远嫌避害,又不许称引,则道学之情穷矣。

  如爱己之心爱人,先儒必归之穷理正心;如治己之心而治人,先儒必以强於自治为本。盖未能穷理正心,则吾之爱恶取舍,未必得正,而推己及物,亦必不得其当。然未能强于自治,则是以不正之身为标的,将使天下之人,皆如吾之不正,而沦胥以陷。

  说心、说性、说玄、说妙,总是口头禅,只把孟子集义二字较勘身心。一日之内,一事之间,有多少不合义处,有多少不慊于心处,事事检点,不义之端渐渐难入,而天理之本体渐渐归复,浩然之气不充于天地之间者鲜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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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参考资料:
1、 佚名.xxxx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