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乃王

道德经(第十六章)

: 老子
致虚,极;守静,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殁身不殆。
收藏 老子《道德经(第十六章)》
复制 老子《道德经(第十六章)》
类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