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丰县

挽吴九伯丰县丞诗

往者灵溪路,君尝过我庐。 相期千载事,竟欠一行书。 论定终何有,生平合自如。 九原不可作,宰木夜台虚。
收藏 韩淲《挽吴九伯丰县丞诗》
复制 韩淲《挽吴九伯丰县丞诗》
类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