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母各明达,今惟罗母存。
亲见事大母,辛劳世所难。
卧起必扶掖,动作必周旋。
寒燠必早觉,饥饱必先关。
顷刻不可离,母女如一身。
母食女乃馂,母寝女乃眠。
床有被与褥,厨有粥与饘。
一一女手治,否则母不安。
母病不知苦,惟觉女益艰;
母愈不知乐,惟见女转欢。
母活女手中,如是凡数年。
既寡行愈高,教女兼抚孙。
深入德育理,默化若有神。
蠢者失其昧,顽者弃其嚚。
不煦彼自柔,不怒彼自驯。
迁善竞自媚,改过且不悭。
日迁于上流,孰知所由然。
前年自济南,奉迎来海滨。
家人未闻道,朝夕使相亲。
上下知敬爱,莫能窥其端。
今年忽思归,有庐依为山。
山兜连巷尾,儿时所往还。
往事不可思,思之在目前。
诸母与吾舅,谁言谢人间。
吾母行第四,厌世早生天。
或言胥似母,此事谁知焉。
作书启罗母,秋风幸回船。
随遇傥可安,聊欲营一椽。
细询吾母事,书之为长篇。
当令天壤间,矜式诸母贤。
戊戌秋九月,余归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敞布单衣,不袜不履,而主人挞击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东西家,曰“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区,畜产什器粗具,恐孺子长而与之分,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;夜则闭之户外,严风起,弗活矣。”余至京师,再书告京兆尹,宜檄县捕诘,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。
逾岁四月,复过此里,人曰:“孺子果以是冬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为他人有矣。”叩以“吏曾呵诘乎?”则未也。
昔先王以道明民,犹恐顽者不喻,故“以乡八刑纠万民”,其不孝、不弟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者,则刑随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则相及,所以闭其涂,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。管子之法,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,转相督察,而罪皆及于所司。盖周公所虑者,民俗之偷而已,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,此可以观世变矣。